我有一個好朋友 是我國中的同學
在那個幼稚的年代 我們吵過假 冷戰過一段時間
至於究竟為了哪些幼稚的理由吵架 現在根本想不起來
自從高中後 我們很少聯絡 甚至中間有好幾年沒見過面
但很幸運的 她是念舊的人 我也是性情中人(哈哈)
所以我們始終是好朋友
不可思議的 就在我到竹北工作後 她也被公司外派到竹北
我想 這一定是老天爺本來就把我們2個放在一個叫「好朋友」的橡皮圈裡
她告訴我 她要結婚了 要我當她的結婚證人之一
雖然那天排好會勘了
免不了擔心會被亮哥、小賢白眼……被種種的罪惡感包圍下
我還是滿懷興奮、開心的心情義不容辭去參加
他們選在台北市林地方法院公證 大概有6.7對新人同時舉行
有人穿婚紗 但大部份的新人都穿著一般服裝
一對對的新人先走過用花佈置得很漂亮的花圈
同時法官大聲的唸出他們的名字 我們在觀眾席大力拍手
儀式進行到這裡 我已經有點感動 眼眶泛著幾滴淚
接著 法官問每對新人:
某某某先生 你願意娶某某某小姐為妻嗎
某某某小姐 你願意嫁給某某某先生嗎
就在這個時候 嗚哇 我真的好想好想哭喔
可是我用力的忍住呼吸跟眼淚
心裡也不斷的OS:啊又不是我結婚 哭了很丟臉ㄟ
後來大家交換心得才知道 原來大家都很感動喔
我也才敢大聲說出:就是啊 剛才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我想大聲告訴她 一定要幸福喔
也很想告訴她老公 不要欺負我朋友喔 不然我會揍他
不只揍他 還可以放狗咬他 (用妳養的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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