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子,在關西看一個違規案,套幾句專業術語:「行為人未經申請開挖整地興建墳墓,違反水土保持法第12條之規定,於山坡地從事開發行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方可施作,故本案依規予以處罰」。這個案子的行為人是一個大約80 or 90歲的老人家了,當時會勘時,看見是一個老人家而且又是作墳墓,比起一些炒作地皮或是盜採土石的壞蛋,我覺得很想原諒他。可是基於依規辦事及保護自己的立場,還是開給他一張6萬元的罰單(我也是千百般不願意啊
)!
前天,這個老人家帶他的女兒到縣政府繳款了,在女兒到一樓繳款時老人家在我們辦公室等,我倒了一杯茶還有拿了一小塊巧克力給他吃,看樣子他應該挺喜歡吃糖果的,哈哈!他居然一點也不怨恨我罰他錢,還頻頻跟我道謝。當時真想在原地大喊:古先生!感謝你的配合(而且要用客家話說
)!
更感人的是,昨天他的女兒到這裡拿前天辣在這裡的東西,他發現我的腳被排氣管燙傷了,好心的跟我說:這很難好喔,頭份有一家專治燙傷的診所,很有效的。當下我跟他表達,頭份喔,太遠了啦,而且我傷口其實小小的而已。沒想到她居然跟我說,給我看一下傷口,不然我去幫你拿藥回來好了……(想哭的衝動
)!
當然,最後我並沒有讓他真的去幫我拿藥,但是我真的很開心,很開心遇到這對善良的父女。讓我知道在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心地善良的人!謝謝他們,祝他們幸福平安快樂。另外附帶一提的,是以前老覺得客家人有很多缺點,比方小氣、小心眼之類的……。無可否認的確有這種客家人,但在我到新竹縣政府上班的這9個月,所遇見的客家人,大多是可愛的、善良的!讓我對我的工作,有時候產生一小點點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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